信息来源: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7-11 15:51:09 点击量:9259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大会上强调:“历史告诉我们,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一支军队的力量,不仅要看其人数,不仅要看其武器装备,还要看其纪律性。”奋进强军新征程,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1937年10月,新四军由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留在南方八省进行游击战争的中国工农红军和游击队改编而成,成立时不过万余人,却在抗战中作战24600余次,日均作战8.5次,牵制、消耗了数十万日伪军的有生力量,成功实现了由游击兵团提升为能够担当重任遂行使命的正规部队。不仅如此,新四军还在烽火硝烟中30余倍地发展壮大了自己,创建了横跨七省的华中抗日根据地,“成了华中人民的长城”。截至1949年10月,新四军发展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12个野战军和一部分地方军区,共40余万人。新四军高度重视纪律建设,以铁的纪律凝聚起铁的战斗力,“成为党领导下的一支铁军”。
充分发挥政治纪律的生命线作用
政治纪律始终被新四军放在重要位置。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的政治纪律为新四军在不同历史时期、完成不同历史使命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遵守政治纪律,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服务革命大局。红军长征之后,留在南方八省坚持斗争的红军游击队,面对国民党军“掘地三尺”“斩草除根”式的“清剿”和屠杀,他们凭着对党和革命事业的坚定信念,同国民党军进行了艰苦卓绝的生死搏斗。然而,国共两党合作抗日后,红军游击队员面对昔日的敌人,坚决服从党中央的指挥,毫不迟疑地接受统一改编,化敌为友,共同抗日。在组建之初,新四军就明确宣布三大政治纪律:坚决抗日救国,服从命令听指挥,爱护老百姓、不违反民众利益。在抗日战争中,新四军始终以团结抗日、实现中华民族独立和解放的大局为重,以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坚决执行中共中央的战略方针和全面的全民族抗战路线,坚持独立自主的游击战争。抗日战争胜利之初,党中央为使国共谈判成功,主动作出让步,决定长江以南的苏浙军区和第7师北撤,新四军将士虽然舍不得用鲜血换来的根据地,但他们坚决执行命令,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5万余人悉数撤至苏北。与此同时,由新四军第5师和八路军南下支队等组建起来的中原军区,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共中央牵制国民党军的战略任务,以不足5万兵力与国民党30多万兵力在中原地区顽强奋战达10个月之久,有力地支援了华北、华东和东北的斗争。他们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忠诚服务革命大局,为全党和全军赢得战略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交出一份严守政治纪律的满分答卷。
遵守政治纪律,用党性原则增强纪律意识。1939年2月,军委总政治部接到新四军第二届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通过的《新四军政治工作组织纲要草案》的文件。这份文件不仅没有贯彻中央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而且只字不提共产党的领导,却把蒋介石的言论、宣言变成材料,用来教育部队。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严肃批评:“你们起草的政治工作条例是不妥当的。我们必须保证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一切减弱党的领导与作用的企图办法,都应该坚决拒绝之。”并指出,“军队中的政治工作,仍旧是共产党的党的工作,并不因统一战线的环境和战区的指挥关系而有所改变。”
1939年1月,中央委派刘少奇赴河南省竹沟镇建立中原局领导机关,负责指导长江以北河南、湖北、安徽、江苏地区党的工作,包括长江以北、陇海路以南四省的八路军和新四军。针对此时新四军存在的军事指挥权分散、不讲政治、缺乏规矩意识等问题,刘少奇在新四军中突出党员干部的党性建设,以此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新四军政治纪律。
1940年6月30日,刘少奇在新四军江北政治部举行的庆祝建党19周年大会上,作了《做一个好的党员,建设一个好的党》的报告。在这次报告中,他发出了振聋发聩、影响深远的“四连问”:“你为了党的利益、党的发展与胜利,曾经尽了你何种努力?你预备怎样在今后来尽你的努力?你是否曾经有过违反党的利益之思想、言论与行动?怎样才能在今后不会再有违反党的利益之思想、言论与行动?”他在报告中指出,党的领导对中国革命意义重大,要把党建设好,党员要做一个好党员,要遵守党纪,要勇于牺牲,要做一个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他还先后在华中局党校和干部会议上作了《论党内斗争》《党的建设》《答宋亮同志》等一系列重要报告,从思想上、理论上武装和改造广大党员,使新四军指战员党性得到增强,纪律意识得到提高。
遵守政治纪律,新四军领导率先垂范。新四军军长叶挺,虽然当时还未恢复党籍,但他声明完全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并到延安聆听党中央的指示,诚恳地表示:“今后,一定遵照党所指示的道路走,在党和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抗战到底。”陈毅在担任新四军代理军长之初就指出,“党在本军的领导,就是本军特质的表现”“军队的党化与正规化是无止境的,应当是:政治上保证党在军队中的绝对领导,养成全军服从党领导的天性,执行党的政策的完整性,执行命令的坚决性……”新四军盐城卫戍区司令员兼抗大五分校副校长洪学智曾回忆,在延安,他多次聆听毛主席的教导。毛主席说,共产党员和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的绝对权威,毫不动摇。1940年10月,200个抗大师生,历经山西、河北、河南、安徽,直到江苏。过封锁线、交通沟、渡卫河、过津浦路,迭遭日军的“围剿”、阻击,最终到达盐城新四军军部,未失一人一枪。因为每个人心存信念,坚信毛主席发展和壮大抗日根据地的科学决策,坚信党中央对新四军的正确领导。因此,这个战斗集体有了坚定的信念和坚定的信心。
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所有新四军各级领导的共同认识,也是革命征程中取得一切胜利的根本保证。
始终把严明组织纪律摆在突出位置
在新四军的组建和发展过程中,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新四军的组织纪律建设。新四军坚决贯彻中央要求,不断增强军中党组织和党员的组织纪律性,使党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在军中得到有效发挥。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组织纪律要求。新四军改编开始后不久,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南方游击区域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在保存与巩固革命武装,保障党的绝对领导下”,与国民党驻军或地方政权进行谈判。当时,谈判中时有摩擦发生,甚至一些国民党地方当局妄图通过政治谈判,达到军事“清剿”目的,如由何鸣任大队长的闽粤边红军游击队,经谈判改编为福建省保安独立大队后,按照国民党地方当局的要求,到漳浦县城集中,结果被国民党军包围而解除武装。“何鸣事件”发生后,8月底,中共中央领导人毛泽东致电张云逸,要求国民党第12集团军总司令余汉谋全部退回收缴闽赣边红军游击队的人员枪支。中共中央再次指示南方红军游击队在谈判改编斗争中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国民党的当,对国民党的挑衅进攻,必须坚决自卫;在改编中要坚持党和红军部队的独立性,“不许国民党插入一个人”,拒绝国民党派人任职。经反复周旋和不懈斗争,南方各红军游击队至1937年11月底,与国民党地方当局达成的第一条原则,就是保持共产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的独立性,保持共产党对红军游击队的绝对领导,国民党不得派人干涉。至1938年1月8日,国民党最终核准共产党提出的新四军支队以上的领导干部人选,这就在组织上保证了共产党对新四军的绝对领导。
强化组织建设以加强组织纪律。党的力量来自组织。1937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东南分局,主要领导东南各省和新四军党的工作。同时,成立中共中央革命委员会新四军分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新四军的最高领导机构,保证中共中央对新四军的绝对领导。各级党组织也都建立和健全起来,做到连有支部,团有军政委员会和总支部,支队建立军政委员会和党务委员会,形成了共产党在新四军中的组织系统。新四军还在战区和敌后积极建立共产党的地方组织,到1939年上半年,在新四军第一、第二支队活动地区创立了3个中共特委、14个中共县委,指导敌后地区共产党的工作。
军部在盐城重建后,新四军进一步加强了组织建设。建军初期,由于受国民党当局的限制,一度取消了政治委员制度。新军部在团以上各级都正式任命了政治委员,在部队中进行了政治委员制度的教育。重申政治机关是军队实施领导的机关,与军事指挥机关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纠正各种不尊重政治机关的倾向。同时,共产党员和党支部在连队公开,并积极发展新党员,主力部队共产党员数通常占全体人数的40%左右。加强党支部建设,推广了第3师开展的创造模范连党支部活动,强调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和保证作用,发挥共产党员的骨干作用。如此,完善了党在军队中的各级组织,增强军队干部的党性,充分发挥连队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全面抗战中,新四军伤亡将士8万余人,其中50%为共产党员。
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全面抗战初期,中央军委即发布命令:“在新的环境中千百倍加重了共产党对红军的领导责任……为此,在各级领导机关中,必须确立严密的分工与个人负责制,建立有系统的检查和报告制度。”新四军挺进敌后,远离中央,但一直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通过随时向中央请示报告,贯彻落实中央的决定部署。皖南事变发生时,刘少奇连续7天7夜守候在电报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随时向党中央报告战斗情况。新四军军部重建后,更加主动的请示汇报保证了新四军各级自上而下落实党的绝对领导更加清醒、坚定。
严明群众纪律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群众纪律严明是新四军的鲜明特质。苏中著名士绅朱履先曾深有感触地说:“无论何种军队的力量都好估计,唯有新四军的力量是不可估计的,因为新四军是建立在人民的基础之上。”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严明群众纪律。成立之初,新四军就极重视部队的群众纪律。1938年6月,新四军军部在行军途中召开了全军政治工作会议,要求部队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决实行不拉夫、不收款、不扰民的“三不”政策,要将增强群众对新四军的信任作为发动和组织群众抗日的前提,提出“新四军江南化,江南新四军化”的目标。同时,军部还对红军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进行了修改,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要求和十项注意”,并颁布实施了《新四军十条军规》。1943年12月,新四军政治部又制定了关于拥政爱民的方针,并公布《新四军拥政爱民十大公约》。各部队还运用连环画、宣传画和说唱等形式,不断地进行纪律教育。
回顾新四军的历史,可以发现新四军每到一处,军队领导同志首先都要强调群众纪律。1938年,陈毅先后在安徽南陵和江苏溧阳召开了两次干部会议,作动员报告。他操着浓重的川音说:“敌强我弱,形势十分严峻。但困难多正好考验锻炼我们的意志。我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战胜日寇的基本路线。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开展游击战争的必要条件。而我军模范的纪律,党的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战斗的不断胜利,则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中心环节。”陈毅同志还明确地提出,“我军要想在茅山地区站稳脚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模范的战斗,模范的纪律,模范地执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开展拥政爱民运动,践行党的宗旨。新四军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关注民生,把老百姓的冷暖安危放在心头。新四军政委刘少奇指出:“我们革命,不是为老婆、为吃饭、为出风头,而是为人民群众的解放。一切为了群众,否则,革命则毫无意义。”1939年8月,滨海境内发生特大海啸,1940年国民党省政府曾拨款筑堤,然而低小的堤身很快又被大潮冲没,不少人背井离乡逃难而去。1941年新四军第3师黄克诚建议由抗日民主政权阜宁县县长宋乃德率地方民众修建挡潮大海堤。1941年5月,修筑工程动工,当时有民工近2万人,一时粮食供应困难。黄克诚闻知后,决定将第3师新购置的军粮6万公斤无偿送达工程现场,保证了工程顺利进行。此番修筑的大海堤全长45公里,底宽21米,高7.8米,耗资百万,均以盐税相抵,不用群众掏钱;其间经费紧张时甚至新四军临时调拨军费支持。新堤刚筑成,海啸翻腾而至,水位较1939年海啸还高20厘米,但大堤任凭海潮冲击,始终屹立不动。为感谢新四军和抗日民主政权的功德,地方人民把这条海堤与宋代范公堤并提相论,称为宋公堤。工程结束后,修堤委员会向参议会、向群众公布了全部修堤费用,共花费法币516384元。所发行的60万元公债翌年即由民主政府全部收回。上年国民党省政府修筑的海堤,堤身比宋公堤小三分之二,堤长不足宋公堤三成,费用却是宋公堤的4倍。无怪杨芷江先生感慨赋诗:“况复廉而明,高风不可跻。”宋公堤的修建,使广大群众和各界人士更加坚信新四军是真正为人民大众服务的。
严格执行监督惩处,坚守群众纪律。对于执行群众纪律的情况,新四军各单位会派出纪律检查团、访问团到基层检查对待群众的作风问题,在行军驻军、生产运动中的群众纪律问题等,发现的问题通过座谈、联欢、拜年、慰问等形式公开道歉和赔偿。新四军还将人民群众的监督、检举权利以明确的法规条款确定下来。比如,1941年2月,淮南津浦路东各县联防办事处公布的《抗战时期施政纲领》中规定:建立便利人民之司法制度,并保障人民检举告发任何工作人员罪行之自由。1942年3月颁布的《鄂豫边区施政纲领》规定:一切抗日人民有随时随地不论用任何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利。1942年5月至6月,新四军颁布的《苏中区人权财权保障条例》规定:所有公职人员出现滥用职权行为,导致人民权利遭受损失,任何人有权向县级以上政府控告。
狠抓廉洁纪律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新四军一贯坚持廉洁纪律建设,狠抓反腐倡廉,走出一条颇具特色的廉洁纪律建设之路,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用法律制度建设筑牢廉洁防线。制度建设在纪律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四军在加强廉洁纪律建设的过程中十分注重制度建设。1942年7月,刘少奇给华中局和陈毅的一封信中指出:“号召干部艰苦生活,实行严格的反对贪污浪费的斗争。颁布严格的法令,来惩罚那些贪污浪费公款公粮及乱征民间马者。为了整个革命的利益,我们不应该姑息那些官僚主义者及贪污浪费者。”在刘少奇同志领导下的华中局所辖各地,陆续制定完善了供给标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军费预决算制度、审计制度、惩治贪腐条例等廉政制度,正是由于各项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新四军内部从根本上减少了贪污腐败现象,养成和保持了廉洁的良好作风。
以艰苦奋斗精神涵养廉洁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厉行节约,不仅是新四军在物质条件极为匮乏的情况下坚持抗战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四军为防止腐败滋生、涵养廉洁意识的重要手段。从1941年起,抗日战争进入最艰难的时期,日伪频繁“扫荡”“清乡”,国民党顽固派逆流涌动,加上连年灾荒,部队供给十分困难。新四军一方面采取措施,精兵简政,开展大生产运动,克服困难;另一方面,艰苦奋斗,厉行节约。1942年7月20日,刘少奇在给华中局和陈毅等的信中强调指出:“号召干部艰苦生活,实行严格的反贪污浪费的斗争。”这年,新四军第3师换新军装时,指战员们发现与以前相比,新军装上衣的翻领没有了,四个口袋变成了两个;军帽上的帽箍没有了;肥大的裤腰也变瘦了。当地老百姓看到也很奇怪,觉得这些本来穿着就很“土”的新四军更“土”了。为此,黄克诚师长专门在大会上解释说:“我们还必须精打细算,继续开展节约运动。积少可以成多,积水可以成河,去掉军装土的帽箍和翻领,对我们没有什么障碍,可对人民却有很大好处。一个帽箍和翻领,用布不多,但几个、几百个、几万个,就可观了,就是好多匹布,这不是可以大大给苏北人民节省一大笔钱吗?我们大生产要搞好,节约也要搞好,生产与节约要同时进行,把它们结合起来,才能解决我们的供应困难,才能更大地减轻苏北人民的负担。”
以多种方式方法常抓廉洁教育。新四军还注重通过会议、整风运动、办报、演出、轮训等形式,将廉洁教育融在日常、抓在经常。新四军军部重建后,连续召开了三次重要会议,会上都提出了严肃党纪军政的要求。1942年4月下旬,新四军开始整风学习运动,团以上干部侧重于整顿学风、党风、文风,营以下干部和士兵,则主要进行形势教育,联系身边的不良倾向,向贪腐思想和行为开火。军部重建后,华中各根据地各区党委、特委、地委、县委,新四军新改编的7个师以及所属各旅、团都创办了自己的报刊。通过创办的报刊,以反腐惩贪的案例为警示,弘扬清正廉洁、模范遵守纪律的先进事迹,使廉洁纪律更加深入人心。